檢送「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六條條文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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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4.06.03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國字第10420002050號書函 |
發文單位: |
本國銀行組 |
機構類別: |
銀行類 |
上傳時間: |
104.06.03 17:06:51 |
「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業經本會中華民國104年2月17日金管銀國字第10320005710號令發布在案。
正本:行政院、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請刊登公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紀珠)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