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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及附表一、附表二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4.06.09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41000300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控股公司類 上傳時間: 104.06.09 17:25:56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及附表一、附表二。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及附表一、附表二
檔案下載: BB-1041000300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BB-1041000300金控資本適足性辦法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