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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銀行法第七十五條釋疑及應遵循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4.07.27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410003890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4.07.28 09:04:40
廢止「銀行法第七十五條釋疑及應遵循事項」,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