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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貴院為本會認定之「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測驗機構」,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4.10.01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400233140號函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4.10.21 11:40:44
一、依據「銀行業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測驗機構審核原則」及貴院104年9月16日金測字第1040000906號函辦理。
二、貴院辦理測驗之有效期限,為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迄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並請確實依前開審核原則辦理相關測驗事宜。
三、貴院之測驗教材應納入「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03年8月8日金管銀國字第10320003010號令及104年5月12日金管銀國字第10420001450號令兩次修正內容,並參考國際內部稽核協會(IIA)於西元2013年初發布新版國際專業實務架構(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Practices Framework;IPPF),強化教材內容,以提升測驗品質。
正本: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代表人洪茂蔚)
副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資訊服務處(請刊登網站)、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