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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信託業辦理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評鑑及獎勵措施」及逐點說明各一份,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4.11.10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400263610號函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信託業類 上傳時間: 104.11.10 14:06:09
一、為推動信託業辦理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財產信託,本會參酌貴會建議,訂定旨揭評鑑及獎勵措施,並預定自105年起連續實施五年。請貴會轉知會員機構加強依據委託人需求,設計及推動案關信託商品,以協助有需求之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善用信託制度管理財產,並達成安養照護之目的。
二、為瞭解各信託業者辦理旨揭信託之相關情形,爰請貴會自105年第一季起,按季彙整統計會員機構之辦理情形,並納入貴會「信託業務統計季報」一併函送本會參考。
三、為利民眾知悉本會鼓勵信託業者辦理安養信託之政策,與旨揭評鑑及獎勵措施相關內涵,爰請貴會於相關信託宣導活動中,協助適時辦理相關宣傳事宜。
正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蔡慶年)
副本:中央銀行、財政部、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BB-1040026361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