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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五點附件及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01.18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420004710號令
發文單位:
本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5.01.19 10:00:05
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五點附件及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第五點附件及第十點
檔案下載:
BB-10420004710第十點規定.pdf
BB-10420004710第十點對照表.pdf
BB-10420004710第五點附件.pdf
BB-10420004710第五點附件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