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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02.18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0540000161號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銀行類 票券商類 上傳時間: 105.03.28 09:51:12
修正「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
 附修正「電子票證發行機構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
檔案下載: BB-10540000161電票機構負責人準則修正條文.pdf
BB-10540000161電票機構負責人準則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BB-10540000161電票機構負責人準則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