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報「信用合作社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辦法(草案)」一案,准予備查。請轉知各社員社配合辦理,並於105年底前完成首次「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報告」具報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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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5.04.12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合字第10500077040號函 |
發文單位: |
信用合作社組 |
機構類別: |
信用合作社類 |
上傳時間: |
105.04.13 09:20:32 |
復貴聯合社105年3月28日全信聯字第1050000283號函。
正本: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
副本: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基隆市政府、宜蘭縣政府、桃園市政府、新竹市政府、彰化縣政府、嘉義市政府、花蓮縣政府、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