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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06.21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550002220號令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105.06.21 17:33:38
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檔案下載:
BB-1055000222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BB-1055000222資訊及諮詢服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