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友善列印 轉寄他人
茲刪除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條文;並修正第五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發文機關: 總統
發文日期: 106.06.14 資料類別: 法律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191號總統令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6.06.16 17:33:12
檔案下載: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191號總統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