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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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6.06.28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0610003120號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機構類別: |
銀行類 |
上傳時間: |
106.09.15 09:19:24 |
修正「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
附修正「銀行業及電子支付機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