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正「資恐防制法之銀行實務問答集」(一)通則Q10之回答內容一案,業經法務部函復同意,請轉知會員機構知悉,請查照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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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7.07.25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0701121480號函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機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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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
107.08.20 11:28:11 |
依據法務部107年6月25日法檢字第10700097850號函及本會107年5月30日金管銀法字第10702086070號函辦理(影像檔如附)。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
副本:法務部(不含附件)、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勝剛先生)、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仲達先生)、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楊豊彥先生)、本會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以上均含附件)、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