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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解釋令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7.11.28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10702744481號令
發文單位:
金融控股公司組
機構類別:
金融控股公司類
上傳時間:
107.11.29 17:36:05
一、依據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二、茲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屬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四項所稱「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相關事業」。
三、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