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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財政部86年3月31日台財融第86086066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8.03.28 資料類別: 行政函釋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701198720號函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上傳時間: 108.03.29 17:52:32
一、依據法務部107年11月6日法檢字第10700169760號函辦理。
二、依據上開法務部來函說明,該部86年3月21日(86)法檢字第07744號函,有關修正前之洗錢防制法第8條第1項得告知當事人相關規定,由各金融機構製作告示牌配合辦理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鑒於旨揭函釋係依據上開法務部86年函文意旨發布,爰配合停止適用。
正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桔誠先生)
副本:中央銀行、財政部、法務部、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銘寬先生)、本會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銀行局
檔案下載: 10701198720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