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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第八條及附表三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0.01.28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902740521號令 發文單位: 法規制度組
機構類別: 金融控股公司類 上傳時間: 110.01.28 17:06:42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第八條及附表三。
  附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第八條及附表三
檔案下載: 10902740521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與第八條及附表三修正條文.odt
10902740521修正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表及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