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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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0.12.14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合字第11002269731號公告 |
發文單位: |
信用合作社組 |
機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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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
110.12.15 18:15:2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合字第11002269731號
主旨:公告本會職掌法令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
依據: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九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會職掌法令關於銀行局業務部分,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項目,詳如附表。
二、本會一百零九年三月十三日金管銀合字第一〇九〇二七〇一五〇一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