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財政部九十二年七月八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二八O一一O六二號令、九十二年八月六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二五OOO三九八號令、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二八O一一五八九號令、九十三年三月五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三五OOO一八四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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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2.07.31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外字第11202724481號 |
發文單位: |
外國銀行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112.07.31 17:04:3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1202724481號
廢止財政部九十二年七月八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二八O一一O六二號令、九十二年八月六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二五OOO三九八號令、九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二八O一一五八九號令、九十三年三月五日台財融(五)字第O九三五OOO一八四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