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85年4月25日台財融字第85517432號函及86年1月22日台財融字第86601348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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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2.10.31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國字第1120144787號 |
發文單位: |
本國銀行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112.10.31 17:54:1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國字第112014478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財政部85年4月25日台財融字第85517432號函及86年1月22日台財融字第86601348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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