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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3.01.22 資料類別: 命令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11302701271號 發文單位: 金融控股公司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3.01.22 17:12: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控字第11302701271號
 
 訂定「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             
    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
    關規定」
檔案下載: 11302701271金控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odt
11302701271金控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