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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13.07.02~113.08.30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3.06.28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1302720781號 發文單位: 信託票券支付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3.07.01 17:17:2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302720781號
主旨:預告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四十二條準用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三、「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王專員
(四)電話:02-89689760
(五)傳真:02-89681357
(六)電子郵件:hcw@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1302720781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