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及「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與逐點說明各一份,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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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3.12.31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票字第1130274272號 |
發文單位: |
信託票券支付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信託業類 |
上傳時間: |
114.01.02 16:56:58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302742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及「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與逐點說明各一份,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信託2.0『全方位信託』第二階段推動計畫」及「信託業推動信託 2.0 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辦理時程至113年12月31日止,在貴會及信託業支持與配合下,已為我國信託業務順應高齡化潮流之長期發展方向奠定良好基礎。
二、為引導信託業務持續朝向全方位信託發展,經參酌貴會意見,訂定旨揭「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以提供我國信託業長期經營之業務方針,並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持續鼓勵信託業充實信託服務功能,滿足社會多元發展需求。
三、為瞭解各信託業者業務辦理情形,請貴會自114年起持續彙報會員機構辦理安養信託及員工福利信託相關統計資料。
正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OO女士)
副本:中央銀行、財政部、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