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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草案。115.01.21~115.03.23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5.01.20 資料類別: 法規草案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1402744142號 發文單位: 外國銀行組
機構類別: 金融機構類 上傳時間: 115.01.20 16:56: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外字第11402744142號
主旨:預告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三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四項。
三、「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林專員
(四)電話:02-89689811、02-89689805
(五)傳真:02-89691358
(六)電子郵件:lin48540@banking.gov.tw
檔案下載: 11402744142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三條、第十三條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