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2月2日金管銀法字第10802189611號令
|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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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115.04.22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966號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115.04.22 17:06:2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966號
廢止本會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日金管銀法字第一O八O二一八九六一一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