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發布令勘誤表一份,請查照更正。
|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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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115.04.30 |
資料類別: |
命令 |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1190號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115.04.30 16:56:23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書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502711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更正函pdf檔、「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發布令勘誤表odt檔
主旨:檢送「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發布令勘誤表一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業經本會115年4月22日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96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正本:立法院、行政院、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請刊登公報)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董OO先生)(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OO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