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一月四日金管銀(一)字第O九六一OOOOO二五號令、一百年十月三日金管銀法字第一OO一OOO五八八O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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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115.09.01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24791號 |
發文單位: |
法規制度組 |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115.09.01 16:56:11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法字第11502724791號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一月四日金管銀(一)字第O九六一OOOOO二五號令、一百年十月三日金管銀法字第一OO一OOO五八八O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