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報「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 修正草案一案,請依說明二辦理後同意備查,請查照。
|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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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115.09.29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票字第1150146344號 |
發文單位: |
信託票券支付組 |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115.10.06 16:58:18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9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501463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所報「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修正草案一案,請依說明二辦理後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會115年8月28日電支字第1150000275號函辦理。
二、為明確規範辦理跨機構國內外小額匯兌身分確認程序之安全設計,請依附件修正旨揭基準第7條,俾會員機構遵循。
正本:中華民國電子支付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劉OO女士)
副本:本會檢查局、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