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定: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訂定差別利率應注意事項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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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5.03.30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2010號令 |
發文單位: |
第四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095.03.31 17:44:43 |
訂定「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訂定差別利率應注意事項」。
附「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訂定差別利率應注意事項」。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本:中央銀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