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八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台財融字第八九七三四八五三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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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5.08.08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三)字第09500332260號函 |
發文單位: |
第三組 |
機構類別: |
信用合作社類 |
上傳時間: |
095.08.09 18:23:46 |
主旨:財政部八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台財融字第八九七三四八五三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95年7月11日全信聯字第950529號函建議辦理。
正本: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基隆市政府、台北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台南市政府、花蓮縣政府、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
副本: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