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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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5.09.22 |
資料類別: |
命令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四)字第09540007170號令 |
發文單位: |
第四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095.09.22 12:01:00 |
修正「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
附「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