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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財政部七十九年九月四日台財融字第七九○二九九六四四號函及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台財融(二)字第○九三二○○○六一五號令
發文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5.10.31 資料類別: 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 金管銀(二)字第09520007320號令 發文單位: 第二組
機構類別: 銀行類 上傳時間: 095.10.31 01:01:00
廢止財政部七十九年九月四日台財融字第七九○二九九六四四號函及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台財融(二)字第○九三二○○○六一五號令。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請轉知外商銀行在台分行)、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第一至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