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金融機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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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5.12.29 |
資料類別: |
命令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二)字第09520008790號令 |
發文單位: |
第二組 |
機構類別: |
金融機構類 |
上傳時間: |
095.12.28 17:16:09 |
修正「金融機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
附「金融機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並請轉知所屬會員及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並請轉知所屬會員)、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