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第三年實施內容
發文機關: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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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096.09.19 |
資料類別: |
行政函釋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四)字第09600401050號函 |
發文單位: |
第四組 |
機構類別: |
其他類 |
上傳時間: |
096.09.20 18:27:41 |
主旨:檢送「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第三年實施內容,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96年9月6日院臺財字第0960041171號函辦理。
正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財政部、經濟部、中央銀行、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寶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稻江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會銀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