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將無法正確使用本系統的功能
跳至主要內容
    :::
  • 現在位置:最新訊息
顯示全部最新訊息
序號 發文日期 發文單位 訊息摘要
981. 101.03.19 法規制度組 本會100年3月31日金管銀法字第0990046505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檢送上開函文乙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982. 101.03.15 法規制度組 釋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各款有關陸資銀行在臺灣地區分行應符合之財務管理規定
983. 101.03.15 法規制度組 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提供已退休員工優惠存款之超額利息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公報「員工福利」之精算假設
984. 101.03.12 法規制度組 關於貴會對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後續修法之建議及該辦法第12條第1項之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轉知會員機構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
985. 101.03.09 信託票券組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應檢附之申請書及申報書之格式及內容
986. 101.03.08 外國銀行組 廢止「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及「銀行對非財富管理部門客戶銷售金融商品應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987. 101.03.06 外國銀行組 制(訂)定:「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
988. 101.03.06 外國銀行組 本會100年1月28日金管銀外字第09900145260號函自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轉知所屬會員銀行,請查照。
989. 101.03.02 本國銀行組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990. 101.02.13 信託票券組 金融機構將信用卡、現金卡、消費性信用貸款及擔保貸款經執行擔保物權仍不足清償之不良債權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除應依「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辦理外,並應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