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 第 097400045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 第 0984000869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並刪除第 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34000529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