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採線上即時交易方式者,應保存持卡人交易帳款明細 資料,並至少保存五年,供帳務查核與勾稽使用。 前項明細資料應充分揭露交易日期、使用卡號、交易項目、交易金額、交 易設備代號及幣別等項目。 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採非線上即時交易方式,除銀行承諾負責持卡人之損 失外,應保存因交易所產生之紀錄,及對持卡人交易帳款明細資料,並至 少保存五年,供帳務查核與勾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