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依法派員監管或終止監管金融機構時,應將監管或終止監管之事 實通知有關機關(構),並刊登於主管機關之網站。
099.12.23考量主管機關派員對金融機構監管或終止監管之處分,均屬影響金融機構經營之重大 事項,此等訊息應予公告,爰於本條予以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