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信託業審核要點」及「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審核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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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14.07.24 |
資料類別: |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
金管銀票字第11402724321號 |
發文單位: |
信託票券支付組 |
機構類別: |
信託業類 |
上傳時間: |
114.07.24 16:47:42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金管銀票字第11402724321號
廢止「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信託業審核要點」及「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審核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