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財政部(59)台財錢字第 18875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八月五日財政部(69)台財錢字第 1949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4、6、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日財政部(83)台財融字第 832059 號令發 布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於一百十一年 十月三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