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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要點(106.09.06金管銀國字第10620004072號函廢止)
公(發)布時間: 071.09.23
廢止時間:106.09.06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財政部(71)台財融字第 22530  號函
  訂定發布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財政部(83)台財融字第 83216764
  號函修正發布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 10620
  004072  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