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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改制之商業銀行國內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094.03.28金管銀(三)字第0943000072號令修正)
公(發)布時間: 090.06.05
修正時間:094.03.28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五日財政部(90)台財融(三)字第 9093870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13001086 號
  函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13001086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
  (原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之商業銀行擴大業務區域之條件及方式;新
  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擴大業務區域之條件及方式,並訂定其
  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33000252 號函
  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財政部台財融(三)字第 0933000252 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
  (原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擴大業務區域之條件及方式,並訂
  定其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新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擴大
  業務區域之條件及分支機構跨縣市遷移原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43000072 號令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
  )字第 09430000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  點
  (原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擴大業務區域之條件及分支機構跨
  縣市遷移原則;新名稱:信用合作社改制之商業銀行國內分支機構跨縣
  市遷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