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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110.11.02金管銀票字第1100273512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094.04.29
修正時間:110.11.02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4400023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0 點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6400029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點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340
  0045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2、13、15、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
  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02
  7351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