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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保管箱出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3.12.10金管銀合字第10300334700號公告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094.05.17
修正時間:103.12.10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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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 (三)
  字第 0948010571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2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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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合字第 103
  00334700  號公告修正「金融機構保管箱出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並自一百零四年六月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