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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107.02.13金管銀票字第10702701690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096.10.23
修正時間:107.02.13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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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6004401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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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0
  400008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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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4
  400032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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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7
  027016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