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一) 字第 098100003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 108027416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6、10 點條文;增訂第 12 點條 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