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540006041 號函訂定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0 994000164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