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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114.01.20經企字第11354001290號令修正)
公(發)布時間: 100.02.25
修正時間:114.01.20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000260284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0104602370  號令修正
  第 3  點條文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經濟部經授企字第 1072000091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十五日經濟部經授企字第 1135480028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條文對照表
5.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1354001290  號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字第 1130152847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業
  字第 1140002916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點;並自一百十四
  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新名稱:
  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