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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提供使用者與特約機構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要點(113.02.01金管銀票字第11202743751號令修正) 本法規有英譯
公(發)布時間: 104.04.27
修正時間:113.02.01
立法總說明:
法 規 沿 革
所有條文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40007777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生效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0272
  008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電子支付機構提供使用者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要點
  ;新名稱:電子支付機構提供使用者與特約機構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
  關資料要點)
所有條文  |異動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202
  7437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