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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104.06.04金管銀外字第10450001710號令廢止) 本法規有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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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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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應依相關法規及內部規定防範利益衝突
      及內線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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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