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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103.11.12金管銀合字第10300300880號公告訂定)
條文含有附件者,請點選條號(底線連結)進入查閱。
法條內容
14
十四、廣告責任 金融機構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對借款人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 告之內容。廣告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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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12
明定廣告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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