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之業務項目) 信託業經營之業務項目如下: 一、金錢之信託。 二、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三、有價證券之信託。 四、動產之信託。 五、不動產之信託。 六、租賃權之信託。 七、地上權之信託。 八、專利權之信託。 九、著作權之信託。 十、其他財產權之信託。
(經營之業務項目)
089.07.19一 明定信託業經營之業務範圍。 二 參考日本信託業法第四條、韓國信託業法第十條及日本信託業法施行細則第二條 之立法。